2006年6月2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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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村官腐败 打防两手都硬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沈简轩 王佐兴

  曾经是一名受人尊敬的村委会主任,如今却成为众人指戳的缓刑犯,泰顺县半路村原村主任陈某因为一万多元钱,不仅丢失了村民的信任,更触犯了刑律。
  小小村官,看似没有什么大权,但腐败起来也挺厉害。在我省的新农村建设中,这些不和谐的音符已经引起了省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

  村官心贪伸黑手
  检察机关高度关注
  泰顺县半路村是个较为偏僻、经济落后的山村,一个家庭的年收入只有几千元钱。就在这样一个贫穷的山村,村委会主任陈某却丝毫没有放过任何捞钱的机会。根据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1998年1月和4月,陈两次截留了乡政府给予的土地承包费,分别只有700元和632元。之后,他又截留了乡政府拨下的2000元饮水工程补助款,还从2.4万元的公路工程补助款中侵吞了1000元。用这种蚂蚁搬家的方式,在任职期间,陈某侵吞政府部门的各项补助款11675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和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明华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关生比起来,陈某只不过是小巫见大巫。明华村民营经济颇为发达,在种种诱惑下,担任党支部书记19年的陈关生没有守住自己的清白。今年5月10日,他因涉嫌挪用公款超过4000万元,并接受他人贿赂,被萧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得知,2001年至今年5月,我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村官职务犯罪872人,涉及的罪名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为主。随着近几年农村建设加快,村官犯罪主要发生在土地征用、拆迁及集体资金使用的过程中。

  七成犯罪村官文化低
  检察机关及时补课
  村官犯罪的增多趋势,与村官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不高有着密切的关系。据我省检察机关的统计,犯罪的村官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了七成之多,他们虽然土生土长,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但文化程度较低、法律观念淡薄。
  三门县上枫坑村村委主任陈欢尚因挪用公款被起诉,庭审中,陈说:“我是村干部,县政府要求大力为村民解决实际困难,我也认真去做了,将村里的钱借给村民用用。我没有存心挪用公款,只是对财务制度不大懂。”
  于是,到农村为村干部上法制教育课成了不少检察院预防村官犯罪的一大措施。2002年开始,杭州市萧山区村级基层组织换届后,根据村干部涉嫌职务犯罪较多的情况,萧山区检察院开始对新老村干部进行全面的法制教育。泰顺检察院的检察官还组成联系组与定点乡镇包片联系,以便及时展开法律服务。

  四成举报来自农村
  检察机关积极监督
  对于村干部的腐败行为,感觉最灵敏的无疑是当地的老百姓。省检察院举报中心副主任张建斌表示,省检察机关每年都收到13000多件举报和申诉,其中有40%是反映农村干部腐败,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村集体财产的侵占和挪用。因为村民的举报,不少腐败的村干部就此浮出水面。为此,张建斌鼓励老百姓积极举报、提供线索。
  据了解,我省《检察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出台。该《意见》要求各级检察院积极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对涉及“三农”的案件及时监督;对涉及“三农”问题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特别是对涉及征地补偿、相邻权纠纷、农民工维权等事关农民利益的民行申诉案件,及时审查办理,积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完善涉农信访工作机制,对近年来逐渐增多的涉及土地征用、土地补偿、村级财务管理等集体访、重复访案件,优先调处,正确处理农民诉求,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将问题解决在农村基层。